发布日期:2025-08-19 02:14 点击次数:151
人社部近期出台的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首次将全国近5000万超过退休年龄仍在工作的劳动者纳入法律保护网,为这一长期被忽视的群体带来五大实质性利好。
政策亮点:迟到的尊重,实打实的保障
工伤保险“强制覆盖”新规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超龄劳动者单独缴纳工伤保险,个人无需缴费。这意味着60多岁的建筑工人、保洁阿姨若因工受伤,医疗费、伤残补助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,彻底终结企业推诿“你退休了,不算我员工”的乱象。辽宁、四川等地试点已证明,此举可为企业降低60%以上工伤风险成本。工资“保底线”+“月月清”超龄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(如北京2690元/月),且必须按月现金发放。企业用购物卡抵薪、拖欠数月等行为被明确定性为违法,各地还将建立工资支付监控系统严打违规。社保补缴双通道未缴满养老保险年限者,可个人续缴或与单位协商代缴,海南等地甚至允许65岁前一次性补缴;已退休者边领养老金边打工,双份收入合法化。例如上海返聘医生王教授,每月养老金8000元加医院工资7000元,且养老金部分全额免税。维权不再是“灰色地带”超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、法院诉讼或向人社部门投诉,12333热线全面开放受理。过去被劳动监察部门“踢皮球”的历史终结。
为何此时出手?
数据显示,我国60岁以上人口突破2.97亿,每5人中就有1位银发族。连锁餐饮、建筑、物业等行业超龄劳动者占比高达35%,他们中许多人因养老金不足或想发挥余热继续工作,却长期陷于“无合同、无保障、无话语权”的困境。新规填补了施行40年的《劳动法》空白,既是民生兜底,也是对社会人力资源的再激活。
️ 争议与挑战
部分企业担忧用工成本上升可能减少大龄岗位,而自费补缴社保对低收入者仍有压力。政策落地需各地1年内制定细则,劳务中介、平台企业需加速调整用工模式。
时代在变,但劳动的尊严永不褪色。
这份新规不只是权益清单,更是对“老有所为”价值的郑重承认。当63岁的保洁员不再因怕摔伤而战战兢兢擦玻璃,当建筑老师傅的工伤药费有了兜底,我们看到的不仅是制度的进步,更是一个社会对长者的温情回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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